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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死1伤!监理负责人吊销证书 5年不予注册

发布时间:2020-07-24  来源:www.78gkw.net   【】【】【】  浏览:40248 次

    7月20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处罚告知书。

    责任人:张某臣

    作为项目监理负责人,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实际施工过程监督不力,对现场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该行为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罚: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2020年初,住建部曾对该项目项目总监、总承包单位予以处罚:

    项目总监

    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罚: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总承包单位

    对地铁集团停工通知落实不到位,未做好停工期间的现场防护,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处罚:责令停业整顿60日。停业整顿期间,不得以市政总承包资质在全国范围内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通报原文:

    张某臣:

    2017年5月11日10时左右,位于福田区绒花路的深圳市轨道交通工程3号线三期南延工程3131标基坑发生一起土方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该坍塌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项目监理负责人,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实际施工过程监督不力,对现场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该行为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拟吊销你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自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予注册。

    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19〕72号)无法送达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部进行书面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周阳帆

    联系电话:010-5893484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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