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社厅:取得五类证书的人员将得到2400元补贴!
近日,四川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了《四川省省本级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办法》。
1、培训对象 省以上企业有培训意愿的在岗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2、培训项目 技能型培训。对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在岗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24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综合性培训。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通用职业素质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的,按7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岗前培训。对于企业新招用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企业组织的岗前培训,按5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3、补贴原则 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培训补贴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还可按失业保险基金支持技能提升有关规定领取技能提升补贴。 4、补贴资料申报。 企业填报《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并提供审核通过的培训方案,培训开班、结业等审核资料及相关证书资料,向省就业局申请培训补贴。 通知全文: 关于印发《四川省省本级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 川人社函〔2020〕267号 省属及以上企业,省直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川办发〔2019〕55号)精神,做好省本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现将《四川省省本级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20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