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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省政府明确禁止抽签、摇号确定中标人!

发布时间:2021-04-12  来源:78挂靠网   【】【】【】  浏览:40248 次

    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意见》明确禁止抽签、摇号确定中标人等诸多亮点,自2021年4月10日起实施。

浙江省省政府明确禁止抽签、摇号确定中标人!


    《意见》在浙政发〔2014〕39号文基础上保留6条,删除9条,修改20条,保留和修改条款经归并后为21条,新增条款18条,共计39条。

    1.涉及删除条款9条

    如投诉处理、异议答复期限、最高投标限价设置等原条款与上位法规定重复,此次做了删除;

    对《招标法》及实施条例已删除的招标代理条款做了删除;对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只能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规定做了删除;

    因我省招标投标领域企业信用报告相关制度已废止,删除了对应条款;

    另外已制订《浙江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故删除了对应条款。

    2.修改的条款20条

    如为更好地实现减环节、减材料目标,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修改了第一条,将招投标审批(核准)事项与项目审批(核准)同步实施;

    为推动全省招投标规则的统一,在原第六条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建立全省统一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体系;

    为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修改了原十四条对业主代表名额的限制规定。

    3.新增的条款18条

    如为了强化事前公开,引入社会监督,在省重点工程试行多年基础上,推广备案前公示制度(第二条);

    为落实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任务,减少市场主体负担,防止招投标市场的碎片化,建设统一市场主体库(第五条);

    为落实清理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要求,限制部门、地方随意出台地方保护或行业壁垒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文件目录管理(第六条);

    为维护招标人合法权益,保障项目顺利推进,提高招标投标效率,鼓励和引导招标人利用民事手段抵御投标人违法给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第二十三条);

    为打击电子招投标环境下串通投标新的表现形式,增加串通投标认定情形(第二十六条);

    为响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要求,探索推进长三角区域合作(第三十条)。

    关于招投标改革,此前,江苏、广东、宁夏等地也发布通知,严禁抽签、摇号确定中标人。

    江苏:自2020年10月1日起《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意见》施行,明确“招标人不得采用抽签、摇号等方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

    广东:2019年3月1日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正式施行,明确将“禁止采取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进行资格预审、评标评审或者确定中标人。

    宁夏:2019年2月1日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施行。提出“以抽签、摇号等方式进行资格预审、评标评审或者确定中标人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责任编辑:78挂靠网小编】